根据《南宁市关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南府规〔2018〕21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南科通〔2020〕134号)文件要求,南宁市科技局将开展高层次创新平台认定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由在南宁市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和市属科研机构作为主要依托单位、高层次人才主持、服务南宁发展的创新平台。
2.在2020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或新认定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奖励标准
1.新认定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的,给予建设资助200万元。其中,新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市科技部门给予资助100万元;市工信部门给予建设资助100万元,资助指南请咨询市工信部门。
2.新认定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给予建设资助50万元。
3.新认定为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建设资助30万元。如果同一依托单位,以相同建设内容获批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不重复予以支持。
三、申报材料及其他
后补助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南宁市高层次创新平台认定后补助申请表
2.创新平台依托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创新平台获认定资格证明复印件。
请各有关单位于2月26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到南宁市科技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nnkjjgxk@163.com,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维
电 话:0771-5533813
地 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1号楼10楼1013号房
邮 编:530028
附件:南宁市高层次创新平台认定后补助申请表
2021年2月19日
来源:南宁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