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按照《广西深入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广西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广西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工作方案(2020—2022年)》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自治区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集成创新应用、“5G+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等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和标杆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业态,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二、项目推荐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符合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方向、建设成效显著、转型升级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的项目。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要求。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二)被评为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下一步优先予以资金支持并汇编成册,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推广宣传,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项目应按优先级排序。
(三)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项目申报书电子版(WORD版、PDF版)发送至邮箱:xrc@gxt.gxzf.gov.cn。
联系人及电话:尹岩 0771-8095293、17300080789
附件:1.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2.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3.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29日